食藥總局通知要求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管 嚴格控制塑化劑污染
時間:2013-12-02 18:30:47 作者:管理員 來源:原創 點擊:1964次
新華社北京11月29日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日前印發通知,要求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管,督促企業切實保障白酒質量安全。
通知稱,目前白酒生產仍存在一定的質量安全隱患,如個別地方白酒生產許可管理不嚴,企業存在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以液態法白酒或固液法白酒冒充固態法白酒、白酒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即"塑化劑")污染及制售假冒偽劣白酒等問題。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要求,企業要切實承擔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做好白酒中塑化劑污染控制工作:一是繼續排查整改,不留隱患。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劑的管道、容器、包裝物等接觸酒。二是嚴把原料關。三是結合生產加工全過程,評估所有可能導致溶出塑化劑的因素,及時采取措施控制塑化劑對白酒的污染。四是加強成品控制,一旦發現成品中的塑化劑高于風險評估值的,一律不得出廠銷售,立即停產整頓,排查原因,并向所在地食品監管部門報告。
通知指出,企業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證質量安全問題可追溯,嚴禁使用甲醇、工業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白酒。嚴禁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特別是不準違法違規使用甜蜜素、安賽蜜、糖精鈉等食品添加劑,采用固態法生產的,不準使用香料香精等食品添加劑勾兌生產白酒。
通知要求,企業要按標準規定標注白酒標識,不準虛假標注產品執行標準和配料表等強制標示內容,不準生產無標識、標識不全或標識信息不真實的白酒,不準生產標注"特供""專供""專用""特制""特需"等字樣的白酒。
通知還提出,企業要建立并實行食品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或者授權企業質量管理人員全權負責白酒質量安全,并以書面文件形式授權其對白酒產品質量安全負責,承擔白酒原輔料使用、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和產品出廠簽字放行責任,確保白酒質量安全。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強對白酒產品中塑化劑的抽樣檢驗,發現白酒中塑化劑高于風險評估值的,立即責令企業停產整頓,徹查原因。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白酒生產企業和小作坊進行一次普查和專項檢查。
通知還提到,白酒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修訂工作已啟動,明確將控制塑化劑指標等新問題列入審查細則,從原輔料到生產過程全環節質量安全控制,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本文關鍵詞:食藥總局 白酒 安全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