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布24批次不合格樣品 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等問題
時間:2020-10-27 10:00:30 來源:轉載食品伙伴網 點擊:420次
不合格樣品中,有4批次樣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武漢良之隆食材股份有限公司白沙洲分店銷售的標稱湖北綠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鍋豆皮、黃金面窩;沙市區大自然百貨商行銷售的標稱湖北省洪湖市三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洪湖原味藕粉;湖北省利川市土家牧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麻辣豬肝,均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沖調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規定,沖調谷物制品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104CFU/g,M=105CFU/g的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規定,肉制品(發酵肉制品類除外)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104CFU/g,M=105CFU/g的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速凍面米制品》(GB 19295-2011)中規定,熟制速凍食品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1,m=10000CFU/g,M=100000CFU/g的要求。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不合格樣品中,有4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慧谷生命科技湖北有限公司生產的固源膏(飲料)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湖北康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阿膠雪蓮膏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中百倉儲超市有限公司廣水中山路店銷售的標稱湖北汪水堂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梅干菜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秭歸縣亞貿超市銷售的標稱宜昌傳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榨廣椒檢出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苯甲酸及其鈉鹽、山梨酸及其鉀鹽、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均為防腐劑,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長繁殖,防止食品腐敗變質從而延長保質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了我國在食品中允許添加的添加劑的種類、使用量或殘留量,并規定防腐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
2批次樣品檢出獸藥殘留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樣品檢出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湖北永輝中百超市有限公司隨州市萬達廣場分公司銷售的草魚檢出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湖北永輝中百超市有限公司隨州市萬達廣場分公司銷售的鱸魚檢出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恩諾沙星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和環丙沙星之和計)在牛、羊、豬、兔、禽和其他動物的肌肉中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
氧氟沙星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因抗菌譜廣、抗菌活性強等曾被廣泛用于畜禽細菌性疾病的治療和預防。《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農業部公告 第2292號)中規定,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
2批次樣品檢出生物毒素污染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樣品檢出生物毒素污染問題,為:沙市區世洪好又多調味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武漢市銅人像食品調料有限公司生產的風味芝麻醬、風味白芝麻醬檢出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規定。
黃曲霉毒素B1是一種強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食用黃曲霉毒素B1超標的食品,可能對肝臟造成損害。
2批次樣品檢出其他污染物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樣品檢出其他污染物問題,為:黃艷嬌個體工商戶銷售的標稱恩施硒之泉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稀世寶天然礦泉水、建始縣紅巖上好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恩施硒之泉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稀世寶天然礦泉水,均檢出硝酸鹽(以NO3-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根據《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規定,硝酸鹽在礦泉水中的限量應≤45mg/L。
10批次樣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還有10批次樣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其中,4批次樣品檢出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湖北勝帆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均州老酒(露酒 五十度)、均州老酒(露酒 五十二度)、均州老酒(露酒 四十二度);房縣京東便利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湖北三結義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前漢苦蕎酒(蕎香風味)。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白酒的質量指標,《露酒》(GB/T 27588-2011)中規定,酒精度實測值與產品標簽明示要求允許差為±1.0%vol,其含量應符合相關要求。
還有,遠安縣家佳樂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漢川市金永發炒業專業合作社生產的美國青豌豆(蒜香味)、美國青豌豆(香辣味)均檢出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食品中酸價超標會產生哈喇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中酸價(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3mg/g。酸價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采購的原料中酸價超標,也可能是產品儲藏運輸條件不當。
此外,還有4批次不合格樣品為:湖北憨實水產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湖北憨實水產有限公司生產的鄂州武昌魚檢出組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湖北萬星面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佛手山藥營養面檢出維生素A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沙市區中天干菜調料批發銷售的標稱武漢益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雞精調味料檢出呈味核苷酸二鈉、谷氨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沙市區中天干菜調料批發銷售的標稱武漢益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味精檢出谷氨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武漢、十堰、襄陽、宜昌、荊州、鄂州、孝感、黃岡、隨州、恩施等市場監管部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等規定,及時啟動核查處置工作,依法開展調查處理。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 (2020年第27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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