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漢堡王6家門店使用過期食品原料 被罰款逾91萬元
時間:2020-08-26 09:27:23 來源:轉載 點擊:331次
中新網南昌8月25日電 南昌市市場
監管局25日發布通報稱,南昌“
漢堡王”
餐廳6家門店存在使用超過
保質期的
食品原料生產
食品的違法行為,該局對6家門店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沒款共計916504.02元。
近日,有媒體曝光了南昌“漢堡王”餐廳存在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偷工減料損害消費者權益等問題。接到問題反映后,南昌市市場監管局立即開展立案調查。
通報稱,南昌“漢堡王”餐廳的登記注冊名稱為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在南昌市共有6家門店:分別為紅谷灘聯發天虹店、紅谷灘銅鑼灣廣場店、王府井購物中心店、盈石廣場店、高新新城吾悅店和恒茂夢時代店。
經查明,上述6家門店均存在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的違法行為,違反了《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另查明,紅谷灘聯發天虹店還存在漢堡制作偷工減料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的規定。
針對以上違法行為,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五條,南昌市市場監管局對6家門店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沒款共計916504.02元。
此外,對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故意實施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的行為,依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南昌市市場監管局對其法定代表人處以頂格罰款,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相應罰款,罰款合計2816029.78元。
南昌市市場監管局稱,該局在南昌全市范圍內開展了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和“漢堡”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強化經營者主體責任落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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