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稱在超市買到過期食品
昨天中午,胡先生向本報投訴稱,他花100多元從一家大潤發超市購買了5袋"香烤麻鴨",有4袋超過保質期20多天。"但超市相關負責人則拒絕承認過期商品是從該超市購買的。"胡先生說。昨天下午,虎門工商分局執法人員來到涉事超市展開調查。
4袋食品已過期20多天
昨天中午,記者接到投訴后來到位于虎門國際購物中心負一樓的大潤發超市。在該超市的客服中心,記者見到了胡先生。
記者稍后見到了5袋包裝非常精美的香烤麻鴨,但其中4袋的生產日期為2013年7月5日,產品的保質期為90天,已經過期20多天。只有一袋的生產日期是今年9月的,尚在保質期內。
據胡先生介紹說,上午11時20分左右,他與朋友來到這家大潤發超市,而后選購了大蔥、青瓜及5袋香烤麻鴨,準備把這些當作旅途中的食品。上午11時52分,他與朋友在大潤發22號收銀臺結賬買單,而后準備提著食品離開。但是,朋友在提起其中一袋香烤麻鴨時,發現生產的日期為2013年7月5日。
胡先生強調說,他們經常食用這種食品,知道這種烤鴨的保質期只有90天,因此很快便發現這袋烤鴨已過期。他們再次細查其他4袋,發現另外3袋生產日期也是2013年7月5日,且該商品標注的保質期只有90天。
胡先生說,發現商品過期,他們立即找到了收銀臺的收銀員,要求給個說法。收銀員告訴他們,可前往超市的客服中心處理。于是他們便用超市的小推車推著這些食品來到了客服中心,要求給個說法。但是,讓他們倍感無奈的是,超市的相關負責人竟然一口回絕。"他們說,4袋問題商品不是該超市的,因為,他們查了超市的進貨和庫存,根本就沒有這批次的商品。為此,超市無法解決。"胡先生說。
執法人員已介入調查
其間,一位自稱是負責該商品銷售的超市負責人回應稱,超市承認有向胡先生出售了5袋"香烤麻鴨",但過期的那4袋卻不是該超市出售的。該負責人給出的理由是,超市查過進出貨單,沒有這批次的商品。
隨后,虎門工商分局多名執法人員來到了事發超市。執法人員要求超市提供證據,證明顧客胡先生對4袋過期食品"調包",但是超市一直無法提供。為此,虎門工商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此4包過期食品拍照取證,并讓超市派出工作人員及顧客胡先生一起前往工商分局接受調查。
執法人員告訴記者,超市無法證實4袋過期食品被顧客調包,且顧客購買商品后,人與商品均未離開超市。因此,根據有關規定,超市要向消費者提供1至10倍商品銷售價的物品或金錢補償。另外,該局還將立案調查,并依法給予處理。
本文關鍵詞:大潤發 烤鴨 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