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日前,河南10家省直職能部門聯合出臺《關于依法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意見》,要用“最嚴重典”打擊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捍衛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意見》要求,要用足罰金、沒收財產等刑罰手段,對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被告人,一般應依法判處生產、銷售金額兩倍以上的罰金。
“要讓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人傾家蕩產,永無再犯的能力和條件。”河南省高院副巡視員周明杰表示。
河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賀桓揚表示,在從嚴查處犯罪上,一方面體現在嚴查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一方面體現在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背后的失職瀆職犯罪。據介紹,今年上半年,河南將食品安全犯罪中的累犯、慣犯,以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國家工作人員等作為“嚴打”重點,審結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325件,生效判決人數1592人,案件數量和判決人數比去年同期增加215%,比去年全年增加90%。其中,判處實刑629人,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的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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